重磅!重庆市北碚区发布惠企政策申报指南 含多项扶持资金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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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惠企政策申报指南》共收录普惠性政策、工业政策、农业政策、文化旅游业政策、服务业政策、科技创新政策、建筑业政策、养老托育政策等八类企业扶持政策。如有稳企惠企政策咨询、解读和申报等方面问题,欢迎致电来访!
注:《重庆市北碚区惠企政策申报指南》仅包含区级稳企惠企政策,如需了解、申报市级稳企惠企政策,可致电咨询。咨询服务热线:157-2334-8380(微信同号)
一、普惠性政策
1.纳税贡献奖励
政策执行期间在北碚市场监督部门进行了主体登记的独立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入库缴纳税款达到3000万元以上、6000万元以上、1.5亿元以上、3亿元以上且当年盈利、不欠税的企业,以前3年对北碚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平均数为基数,分别按增量部分的20%、30%、40%、50%给予财政扶持,且单个企业不超过500万元。
政策依据:《北碚区民营企业“铺天盖地”“顶天立地”发展五年培育计划》(北碚委办〔2020〕56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2024年3月31日前
咨询受理:区税务局法制科
2.研发机构补贴
对新认定或在运行评估中获得优秀的国家级或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分别按100万元/个、20万元/个标准给予扶持补贴,对新认定或在运行评估中获得优秀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按100万元/个标准给予扶持补贴。
政策依据:《北碚区民营企业“铺天盖地”“顶天立地”发展五年培育计划》(北碚委办〔2020〕56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2024年3月31日前
咨询受理:区发展改革委产业科
3.政府采购便企服务
实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取消投标保证金,减免履约保证金,推动实施预付款支付比例等。
政策依据:《关于持续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通知》(北碚财〔2022〕116号)
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
咨询受理:区政府采购事务中心
4.转贷应急周转使用费减免
区政府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池为符合合作银行信贷条件、还贷资金出现周转困难的民营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单笔最高500万元的短期周转资金。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申请使用北碚区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的北碚区民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转贷应急周转资金使用费。
政策依据:《北碚区民营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使用工作方案》(北碚金融中心发〔2021〕15号)、《关于阶段性减免转贷应急周转资金使用费的通知》(北碚民企转贷小组办〔2023〕1号)
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工作日向合作银行申请
咨询受理:区金融发展中心发展科
5.抵押增值贷款
在合作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在抵押物评估价值按符合银行规定的抵押率核定贷款额度的基础上,补充单笔最高200万元的增值贷款。
政策依据:《北碚区小微企业“固定资产加成贷”工作方案》(北碚财〔2020〕490号)
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工作日向合作银行申请
咨询受理:区金融发展中心发展科
6.上市(挂牌)奖补
对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在重庆OTC成长板和专精特新板成功上市(挂牌)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00万元、25万元一次性财政奖补资金。
政策依据:《北碚区支持企业改制上市“沃土”(2021-2025)计划(暂行)》(北碚财〔2021〕188号)、《北碚区支持企业改制上市“沃土”(2021-2025)计划(暂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北碚金融中心发〔2023〕3号)
执行期限:2021年-2025年
申报时间:企业完成上市挂牌后一年内
咨询受理:区金融发展中心发展科
7.企业再融资奖补
对企业上市挂牌后5年内,通过增发股票、发行债券、发行定向融资计划等直接融资方式进行再融资且用于本区项目的,累计享受最高400万元奖补。
政策依据:《北碚区支持企业改制上市“沃土”(2021-2025)计划(暂行)》(北碚财〔2021〕188号)、《北碚区支持企业改制上市“沃土”(2021-2025)计划(暂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北碚金融中心发〔2023〕3号)
执行期限:2021年-2025年
申报时间:企业完成再融资后一年内
咨询受理:区金融发展中心发展科
8.企业信贷融资奖补
对企业上市挂牌后2年内,通过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的信贷融资且用于本区项目的,累计享受最高200万元奖补。
政策依据:《北碚区支持企业改制上市“沃土”(2021-2025)计划(暂行)》(北碚财〔2021〕188号)、《北碚区支持企业改制上市“沃土”(2021-2025)计划(暂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北碚金融中心发〔2023〕3号)
执行期限:2021-2025年
申报时间:企业完成再融资后一年内
咨询受理:区金融发展中心发展科
9.企业升级奖励
政策执行期内,对首次微型企业升级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升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升级大型企业的,以企业上年度对北碚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为基数,当年增量全返。
政策依据:《北碚区民营企业“铺天盖地”“顶天立地”发展五年培育计划》(北碚委办〔2020〕56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2024年10月31日前
咨询受理: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区商务委市场运行科、区文化旅游委产业发展科、区住房城乡建委建管科
10.经济贡献奖励
对产值大于上年度水平且对北碚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超过全区平均增幅的民营企业,以企业上年度对北碚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为
基数,按增量部分的10%给予财政扶持。
政策依据:《北碚区民营企业“铺天盖地”“顶天立地”发展五年培育计划》(北碚委办〔2020〕56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2024年10月31日前
咨询受理: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区商务委市场运行科、区文化旅游委产业发展科、区住房城乡建委建管科
11.展会或交易会补贴
对参加全国和重庆知名商品展会或交易会的企业,分别给予30%、20%展位费补贴,单个企业不超过5万元/年。
政策依据:《北碚区民营企业“铺天盖地”“顶天立地”发展五年培育计划》(北碚委办〔2020〕56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2024年3月31日前
咨询受理:区经济信息委企业服务科、区商务委新兴产业服务科、区文化旅游委产业发展科
12.主辅分离贡献奖励
对主体企业剥离服务环节后设立商贸企业的,主体企业年营业收入实现增长,且商贸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至少服务5家企业,对商贸企业以上年度对北碚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为基数,当年增量全返,单个企业单次不超过200万元。
政策依据:《北碚区民营企业“铺天盖地”“顶天立地”发展五年培育计划》(北碚委办〔2020〕56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2024年1-3月
咨询受理:区商务委市场运行科
13.人才招引补贴
新全职引进的符合碚有引力产业聚才计划界定的高层次人才,给与6万元-50万元的入职补贴,人才家庭在区内无商品住宅购房记录,购买区内住房的,给与6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个人所得税区级财政实得部分5年期全额奖励,并享受一届“缙云英才”待遇,提供协调子女入学、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19项服务。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碚有引力”产业聚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北碚委办〔2021〕34号)
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全年
咨询受理: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人才交流服务科
14.企业引才补助
用人单位每新全职引进1名符合碚有引力产业聚才计划界定的高层次人才,按人才入职后首年年薪的3%给予引才经费补助。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碚有引力”产业聚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北碚委办〔2021〕34号)
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全年
咨询受理: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人才交流服务科
15.引才“伯乐”奖励
人才服务机构、个人等中间方,帮助用人单位每新全职引进1名符合碚有引力产业聚才计划界定的高层次人才,按人才入职首年年薪的1%给与奖励,每个引才中间方当年累计奖励不超过20万。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碚有引力”产业聚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北碚委办〔2021〕34号)
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全年
咨询受理: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人才交流服务科
16.企业培智补助
企业职工入选国家、市级由相关部门具体实施的国家级和市级人才计划培育项目,分别对入选者奖励1.5万元、1万元,并分别按每人5000元、2000元给予用人单位人才培育补助。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碚有引力”产业聚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北碚委办〔2021〕34号)
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全年
咨询受理: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人才交流服务科
17.人才培养奖励
企业职工新取得副高级、正高级或相当职称的,分别按每人1000元、5000元给予企业人才工作经费。人才参加市级竞赛一类赛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按人才获奖金额1:1给予用人单位奖励,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的,按照不高于市级一类赛奖金标准给予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碚有引力”产业聚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北碚委办〔2021〕34号)
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全年
咨询受理: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人才交流服务科
18.专家工作站补助
企业新成功组建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3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组建市级以上海智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给予1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碚有引力”产业聚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北碚委办〔2021〕34号)
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全年
咨询受理: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人才交流服务科
19.人才公寓支持
重庆英才卡持有人,北碚区内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才及技能人才,区委人才办认定的其他人才,人才本人及配偶或共同申请居住的家庭成员在区内无房且未在北碚区享受政策性住房,可申请相应面积的人才公寓。
政策依据:《北碚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的通知(北碚人才办〔2023〕1号)
执行期限:长期
申报时间:全年
咨询受理:区委人才办
20.中国驰名商标奖励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单位,凭认定文件,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并给予商标负责人一次性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推进商标品牌提升计划的实施意见》(北碚府发〔2018〕27号)
执行期限:未规定
申报时间: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咨询受理: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
21.马德里商标奖励
对获得马德里商标注册的单位,凭马德里商标批准文件,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励,并给予商标负责人一次性0.2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推进商标品牌提升计划的实施意见》(北碚府发〔2018〕27号)
执行期限:未规定
申报时间: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咨询受理: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
22.地理标志奖励
对获得地理标志注册的单位,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证,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并给予商标负责人一次性不超过3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推进商标品牌提升计划的实施意见》(北碚府发〔2018〕27号)
执行期限:未规定
申报时间: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
23.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
对企业以合法取得并完全拥有的知识产权出质获得银行贷款,且实际用于企业经营活动的,按同期LPR的50%给予贴息。同一企业一年只能享受一次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且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贴息不超过2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开展北碚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北碚市监发〔2021〕39号)
执行期限:未规定
申报时间: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
24.国家标准认证补助
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获得认证证书,并拥有有效商标、专利1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的在碚注册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政策依据:《北碚区民营企业“铺天盖地”“顶天立地”发展五年培育计划》(北碚委办〔2020〕56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2024年3月31日前
咨询受理:区市场监管局标准科
25.新设立技术检测机构扶持
对企业新设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全国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技术检测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财政扶持。
政策依据:《北碚区民营企业“铺天盖地”“顶天立地”发展五年培育计划》(北碚委办〔2020〕56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取得获奖证书或文本90日内
咨询受理:区市场监管局标准科
26.升级国际标准扶持
对企业标准直接提升为国际标准(或成为国际标准第一起草)的企业,每项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财政扶持。
政策依据:《北碚区民营企业“铺天盖地”“顶天立地”发展五年培育计划》(北碚委办〔2020〕56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取得获奖证书或文本90日内
咨询受理:区市场监管局标准科
27.主导制修订标准扶持
对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企业,每项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一次性财政扶持。
政策依据:《北碚区民营企业“铺天盖地”“顶天立地”发展五年培育计划》(北碚委办〔2020〕56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取得获奖证书或文本90日内
咨询受理:区市场监管局标准科
28.参与制修订标准扶持
对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企业,每项分别给予20万元、8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财政扶持。
政策依据:《北碚区民营企业“铺天盖地”“顶天立地”发展五年培育计划》(北碚委办〔2020〕56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取得获奖证书或文本90日内
咨询受理:区市场监管局标准科
29.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扶持
对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二、三等奖的标准制修订主导企业或第一起草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财政扶持。
政策依据:《北碚区民营企业“铺天盖地”“顶天立地”发展五年培育计划》(北碚委办〔2020〕56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取得获奖证书或文本90日内
咨询受理:区市场监管局标准科
30.中国质量奖扶持
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财政扶持。
政策依据:《北碚区民营企业“铺天盖地”“顶天立地”发展五年培育计划》(北碚委办〔2020〕56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取得获奖证书或文件90日内。
咨询受理:区市场监管局质量科
31.市长质量管理奖扶持
对获得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的企业及负责人,分别给予5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财政扶持。
政策依据:《北碚区民营企业“铺天盖地”“顶天立地”发展五年培育计划》(北碚委办〔2020〕56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取得获奖证书或文件90日内。
咨询受理:区市场监管局质量科
二、工业政策
1.工业企业上规补助
北碚区首次成功纳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库的工业企业。区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升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6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重庆市北碚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北碚区工业企业培育升规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北碚经信〔2020〕204号)
执行期限:长期有效
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通知为准
受理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运行科
2.先进制造业奖励
园区内制造业企业通过技改、改建等方式开发低效工业用地发展先进制造业,且投产后达到入园标准的,项目设备或软件投资500万元(含)至20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投资额度3%的补助奖励,项目设备或软件投资2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投资额度4%的补助奖励,项目设备或软件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投资额度5%的补助奖励,单个项目补助奖励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单个企业获得投资补助奖励累计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政策依据:《北碚区服务企业“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若干措施》(北碚“稳扩提”组办发〔2022〕1号)
执行期限:至2024年6月30日
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通知为准
受理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发展科
3.武器装备扶持
对新取得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证书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或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的企业,每新取得一个证书给予10万元一次性财政扶持。
政策依据:《北碚区民营企业“铺天盖地”“顶天立地”发展五年培育计划》(北碚委办〔2020〕56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2024年10月31日前
咨询受理:区经济信息委发展科
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扶持
对首次获得市级“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重点支持的“小巨人”企业,给予国家支持资金50%的配套奖励,不超过50万元。
政策依据:《北碚区服务企业“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若干措施》(北碚“稳扩提”组办发〔2022〕1号)
执行期限:至2024年6月30日
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通知为准
咨询受理:区经济信息委服务科
三、农业政策
1.龙头企业奖励
对首次成功申报北碚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享受区级资金支持两万元。具有申报农业产业化市级、国家级龙头企业的资格,首次成功申报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一次性享受区级资金支持五万元;国家级龙头企业一次性享受区级资金支持十万元。
政策依据:《北碚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北碚农业农村委〔2021〕156号)
执行期限:长期有效
申报时间:每年10-11月份
咨询受理:区农业农村委产业发展科
2.绿色食品企业补助
对成功申报和续报绿色食品的企业,根据产品数量按照N+1(N为产品个数)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每个企业比原补贴标准增加1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调整农产品品牌创建奖补标准的通知》(北碚农业农村委〔2021〕67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全年均可申报
咨询受理:北碚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3.有机食品企业补助
对通过农业系统成功申报和续报有机食品的企业,根据产品数量按照2万元/个的标准进行补助。
政策依据:《关于调整农产品品牌创建奖补标准的通知》(北碚农业农村委〔2021〕67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全年均可申报
咨询受理:北碚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4.农产品地理标志补助
对成功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单位,根据产品数量按照5万元/个的标准进行补助。
政策依据:《关于调整农产品品牌创建奖补标准的通知》(北碚农业农村委〔2021〕67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全年均可申报
咨询受理:北碚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5.名牌农产品补助
对成功申报和续报重庆市名牌农产品的企业,根据产品数量按照1.0万元/个的标准进行补助(原标准0.5万元/个)。
政策依据:《关于调整农产品品牌创建奖补标准的通知》(北碚农业农村委〔2021〕67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全年均可申报
咨询受理:北碚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6.“巴味渝珍”授权补助
对获得重庆市区域公用品牌“巴味渝珍”授权的企业,根据产品数量按照1.0万元/个的标准进行补助。
政策依据:《关于调整农产品品牌创建奖补标准的通知》(北碚农业农村委〔2021〕67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全年均可申报
咨询受理:北碚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7.区域公用品牌授权补助
对获得北碚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的企业,按照0.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政策依据:《关于调整农产品品牌创建奖补标准的通知》(北碚农业农村委〔2021〕67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全年均可申报
咨询受理:北碚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8.特色农业保险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蔬菜、食用菌、经果林(含草莓)等特色农作物生产的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的特色农业保险,由市、区财政承担保费的80%,种植户承担保费的20%。
政策依据:《关于开展2023年北碚区优势特色农业保险申报工作的通知》(北碚农业农村委〔2023〕110号)
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全年均可申报
咨询受理:区农业农村委经作站
9.生猪、能繁母猪保险补贴
对符合投保条件的生猪和畜龄在8月龄(含)以上4周岁(含)以下的能繁母猪的养殖场(户)业主缴纳的保费进行补贴。其中,能繁母猪保险金额2000元/头,保险费率6%,保费120元/头。保费由财政资金补贴80%,为96元/头;由养殖(场)户承担20%,为24元/头。育肥猪保险金额1000元/头,保险费率6%,保费60元/头。保费由财政资金补贴80%,为48元/头;由养殖(场)户承担20%,为12元/头。困难群众(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2023年度可查人员)的能繁母猪、育肥猪政策性保险保费由财政资金全额补助。禁养区内养殖量超过19头生猪当量以上的养殖场(户)不予参保、不予补助。
政策依据:《关于开展2023年生猪政策性保险工作的通知》(北碚农业农村委〔2023〕19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2027年
申报时间:全年均可申报
咨询受理:区农业农村委畜牧水产科
四、文化旅游政策
1.上规模奖励
对当年新纳入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统计,并且每月、每季度、每年度按时、如实向区统计部门报送相关数据的文化企业,次年一次性奖励5-1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北碚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北碚财〔2018〕246号)
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每年4月、10月
咨询受理:区文化旅游委产业发展科
2.品牌创建奖励
被认定为国家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的,被认定为国家级文化企业30强或市级文化企业30强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资金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北碚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北碚财〔2018〕246号)
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每年4月、10月
咨询受理:区文化旅游委产业发展科
3.经济贡献奖励
对入驻经区文化主管部门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并正常经营,当年实际纳税10万元以上,按其实际租赁房屋面积给予最高不超过10元/月/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面积最多不超过500平方米。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北碚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北碚财〔2018〕246号)
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每年4月、10月
咨询受理:区文化旅游委产业发展科
4.产品开发奖励
新研发具有北碚区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已取得商标、版权、著作权或专利,已投入生产及销售且市场反响良好,按市场销量排序,每年度奖励5-10家,每家奖励金额不超过2万元,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者优先。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北碚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北碚财〔2018〕246号)
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每年4月、10月
咨询受理:区文化旅游委产业发展科
5.园区建设运营扶持
投资30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文化产业园区,正式挂牌后持续运营1年以上,经文化主管部门认定,按实际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扶持。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北碚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北碚财〔2018〕246号)
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每年4月、10月
咨询受理:区文化旅游委产业发展科
6.展会活动扶持
区内文化企业经文化主管部门推荐,参加市级以上文化会展活动,按照实际缴纳的展位费给予一定补助(不超过1万元)或一次性交通补助(不超过800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北碚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北碚财〔2018〕246号)
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每年4月、10月
咨询受理:区文化旅游委产业发展科
7.实体书店扶持
新入驻并在我区登记注册独立法人公司且具有一定特色及品牌影响力的实体书店,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实际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补助金额根据实际经营面积确定。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北碚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北碚财〔2018〕246号)
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每年4月、10月
咨询受理:区文化旅游委产业发展科
8.原创影视作品扶持
我区文化企业的原创影视作品(包括动画片),在全国院线上映或省级以上卫星电视频道播出的;原创动漫、网络游戏经国家文化部门批准正式上线运营,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以上项目扶持金额根据票房、播放量、片长等因素确定。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北碚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
通知》(北碚财〔2018〕246号)
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每年4月、10月
咨询受理:区文化旅游委产业发展科
五、服务业政策
1.服务业发展奖补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规上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市场主体含个体工商户),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我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速平均水平,按照增速比例进行适当奖补。
政策依据:《重庆市北碚区服务业企业培育升规扶持奖励若干政策(试行)》(北碚发改〔2021〕218号)
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每年3月-4月
2.达限入统奖补
对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照成功申请入统时的年销售额(年营业收入)予以奖补。
政策依据:《重庆市北碚区服务业企业培育升规扶持奖励若干政策(试行)》(北碚发改〔2021〕218号)
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咨询受理:区商务委市场运行科
申报时间:2024年4月前
3.商贸业发展奖补
对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按照增速比例进行适当奖补。
政策依据:《重庆市北碚区服务业企业培育升规扶持奖励若干政策(试行)》(北碚发改〔2021〕218号)
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2024年4月前
咨询受理:区商务委市场运行科
六、科技创新政策
1.专项增信贷款扶持
为经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含小巨人)”企业提供单笔最高500万元、最长3年期专项增信贷款。
政策依据:北碚区“高新技术”及“专精特新”企业专项增信贷工作方案(北碚金融中心发〔2023〕5号)
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工作日向合作银行申请
咨询受理:区金融发展中心发展科
2.新认定创业孵化基地补助
新认定为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的,一次性配套奖励5万元-20万元。对其他国家级、市级人才培育载体或孵化基地的,给予不超过上级支持资金的配套补助。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碚有引力”产业聚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北碚委办〔2021〕34号)
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全年均可申报
3.科技型企业补助
对新纳入“重庆市科技管理系统”中统一管理的科技型企业,可一次性领取券面总额为0.5万元的科技型企业服务券。
政策依据:《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北碚科局发〔2021〕19号)
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2024年6月底前
咨询受理:区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
4.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申领主体为已入库管理系统,当年新增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一次性领取券面总额为1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券;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一次性领取券面总额为3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券。
政策依据:《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北碚科局发〔2021〕19号)
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2024年6月底前
咨询受理:区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
5.技术合同登记奖励
对当年技术合同交易额超过15万元(含15万元)及以上的,买方企业可按照交易额的10%一次性领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券,同一企业每年领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券最高不超10万元,同一技术合同不得重复申领。
政策依据:《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北碚科局发〔2021〕19号)
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2024年6月底前
咨询受理:区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
6.发明专利资助
对企业(单位)的职务发明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一次性资助6500元/件;企业(单位)的职务发明通过PCT或依据巴黎公约专利申请渠道获得美、英、德、日、法、瑞士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20000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10000元/件。每项专利最多可获得2个国家专利权资助。
非职务发明人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一次性资助不超过1000元/件,同一非职务发明人当年累计资助不超过不超过5000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北碚区专利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18〕1号)
执行期限:未规定
申报时间: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咨询受理: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
7.知识产权企业奖励
对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5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北碚区专利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18〕1号)
执行期限:未规定
申报时间: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咨询受理: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
8.专利权人奖励
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颁发的中国专利金奖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北碚区专利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18〕1号)
执行期限:未规定
申报时间: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咨询受理: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
9.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
经批准登记注册的科技型企业取得的专利权质押贷款,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每笔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一企业一年只能享受一次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北碚区专利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18〕1号)
执行期限:未规定
申报时间: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咨询受理: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
七、养老托育政策
养老服务机构补贴
对在北碚区行政区域内举办,并在北碚区民政局登记备案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接受北碚区户籍老人实际入住数,给予每人每月100元运营补贴。每所养老机构享受补贴3年。
政策依据:《北碚区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实施办法(暂行)》(碚民发〔2015〕107号)
执行期限:长期有效
申报时间:10月
咨询受理: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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