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政府:最新印发《永川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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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等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等部署,持续深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破解制约市场主体设立、经营、发展的困难问题,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切实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41号)精神,制定了《永川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深刻认识营商环境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以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为目标,围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企业办事高效化、企业投资便利化,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创新环境、要素保障环境,结合实际,深入分析研究,落实责任,确保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扎实有效推进。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充分激发,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
二、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各项任务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要对照清单,结合实际,逐条逐项分析,制定专项优化方案,细化量化改革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加强与配合单位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每月25日前向区营商办报告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区营商办要加大对改革任务的跟踪问效力度,及时掌握各指标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重点改革任务推进情况,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围绕各项改革任务开展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考核。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项任务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要梳理总结改革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送区营商办。同时加强媒体报道、社会宣传和活动推广,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与亮点,充分发挥典型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积极参与支持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持续擦亮“永川名片”,打响“永川招牌”。
附件:永川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清单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永川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主要改革任务 | 任务牵头单位 | 责任部门 | 配合单位 | 备注 |
一、市场准入 | |||||
1 | 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健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归集制度,持续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
2 | 应用市市场监管局开办企业“E企办”功能,由行业主管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人力社保局依职责分别负责营业执照、税务、社保等事项“一次办结”的推广和应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按照市市场监管局要求,推动外籍投资者身份在线认证,对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全程在线办理注册登记。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人力社保局 | ||
3 | 深化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改革,全面应用全市标准地址信息库,推广“集群注册”模式。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公安局(标准地址信息库)、各产业促进中心(集群注册) | |
4 | 应用市市场监管局“名称行业+主营经营范围”条线化、索引式填报服务,提升申报审核效率。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
5 | 提升电子营业执照下载使用率。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高频涉企事项中的应用,实现更多涉企办事场景“无纸化”。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级有关部门 | |
6 | 按照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安排,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和“多证合一”。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
7 | 按照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安排,推动企业注销“一件事一次办”,推动食品经营许可等高频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同步注销。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 ||
二、办理建筑许可 | |||||
8 | 将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建筑许可全流程办理时限由50个工作日压减至45个工作日。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 | |
9 | 对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建设资金证明、工伤保险投保等施工许可前置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人力社保局 | |
10 | 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全流程办理时限由16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 | |
11 | 推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分段办理,将整体工程分为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等不同阶段,建设单位可分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12 | 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用地、环评、人防、市政公用设施报装等系统平台互联互通,精简企业申报材料,提升线上办理便利度。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 | |
13 | 在工程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电子证照,全面实现互认共享。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 | |
14 | 推动全区新建建筑符合绿色建筑标准,2023年区域达标率在60%以上。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15 | 完善工程质量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政策措施,健全工程建设领域风险监管体系,根据项目类型、结构安全、质量缺陷可能性等,对项目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管理。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三、登记财产 | |||||
16 | 推动土地出让合同、勘测定界及地籍调查成果、土地出让税费缴纳凭证等材料实时共享,提升企业拿地办证便利度。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税务局、区规划信息中心 |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
17 | 按照市级部门统一安排部署,优化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公开查询功能,公开不动产登记诉讼案件统计数据。拓展“以图查房”试点范围,实现不动产产权定位精准、信息全面、查询便捷。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18 | 深化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实现工业园区新增工业项目按标准地出让比例在50%以上。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新城建管委、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 |
19 | 推动带方案出让用地的工业(仓储)项目实行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基坑土石方施工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合并办理,在完成土地交付时一并交证,实现“拿地即开工”。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20 | 新出让土地建设项目免于申请用地规划许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同步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实现“免审即领”。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 | |
四、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 | |||||
21 | 建设完成水电气讯等联合报装“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申报、审批、查询、缴费、评价等业务“一站办结”。 |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 | 国网永川供电公司、侨立水务公司 | |
22 | 用水报装全流程办理时限不超过4个工作日,用气报装全流程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施工时间)。 |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 | 永川燃气公司、侨立水务公司 | |
23 | 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执行建筑区划红线外水电气接入工程用户“零投资”政策。持续巩固互联网精准降费成果。 |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 | 国网永川供电公司、侨立水务公司 | |
24 | 完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工程监管制度,明确各方检查责任,加强施工企业和专业人员资质管理,提升连接安全性。 |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 | 侨立水务公司、国网永川供电公司、各燃气企业 | |
25 | 加强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健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协同设计、协同施工等机制,完善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提升外线工程施工效率。 |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 | 区新城建管委、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住房城乡建委 | ||
26 | 提升服务透明度,定期公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质量、可靠性等关键指标数据,提前公示水电气费率调整计划。 |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 | 国网重庆永川供电公司、侨立水务公司、燃气企业 | |
27 | 提升服务可靠性,对市政公用服务中断、供给不足等建立健全补偿或财务惩罚机制。建立市政公用服务独立投诉机制,提高用户问题解决时效。 |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 | 侨立水务公司、国网永川供电公司、各燃气企业 | |
28 | 提升水电气利用效率,设立能效标准和节能目标,严格执行节能措施。 |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 | 国网永川供电公司、侨立水务公司 | |
五、劳动用工 | |||||
29 | 一是依托“智慧人社”应用,坚决落实所有市人力社保局已实现“一网通办”的公共服务事项。二是制定《永川区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细化“一卡通”应用场景任务分解表,对标对表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工作。三是将社保卡“一卡通”功能应用分为政务服务领域用卡、人社领域全业务用卡、交通出行用卡等10个领域,明确各牵头部门功能应用职责。四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功能应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人社领域用卡清单,功能应用分解到科室(单位),明确责任主体,实现人社领域社保卡功能应用全覆盖。 | 区人力社保局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城市管理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税务局、住房公积金永川分中心等有关单位 | |
30 | 建设升级“永川智慧就业”小程序,实现高精准匹配、高智能推送、点单式对接,全方位、不打烊的智慧就业服务。建立永川区公共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机制,充分整合区内院校、 镇街、部门、园区优势资源,共享求职招聘数据信息,做好就业招聘供需两端对接,实现“大统筹、大数据、大平台”为一体的就业服务工作体系,实现一次性创业补助等就业政策“免申即享”“直补快办”。 | 区人力社保局 | 区人力社保局 |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各产业促进中心 | |
31 | 优化就业服务,“失业服务”办理时限压减至1个工作日,“求职帮助”办理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社保补贴”办理时限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区人力社保局 | 区人力社保局 | ||
32 | 适时与市监、税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数据交互,加强数据动态分析,开展参保扩面专项行动,主动服务区内新落地企业,创新开展新办企业“打包办”业务,为新办企业提供方便、快捷、及时的参保服务。加强对区内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引导,促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稳步推进“同舟计划”,落实工程项目100%参保。 | 区人力社保局 | 区人力社保局 | 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各镇街 | |
33 | 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深化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落实基层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政策。 | 区人力社保局 | 区人力社保局 | 区总工会、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中国邮政永川分公司、渝邮管七分局 | |
34 | 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推广应用“渝薪无忧”平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面推广“易简裁”系统,提升劳动纠纷化解效率。 | 区人力社保局 | 区人力社保局 | ||
六、获取金融服务 | |||||
35 | 推动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实现税务、人力社保、金融服务等领域信息共享。 | 区金融办 | 区金融办 | 区大数据发展局 | |
36 | 推动金融机构完善绿色贷款评级方法和项目筛选方式。 | 区金融办 | 区金融办 | 区发展改革委、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 | |
37 | 持续推动银行账户服务、人民币结算、电子支付、担保登记等领域减费让利。 | 区金融办 | 区金融办 | 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 | |
38 | 推广线上贷款产品,持续扩大信用贷规模。 | 区金融办 | 区金融办 | 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 | |
39 | 支持企业办理AEO认证,并兑现相关奖励政策,推动外贸企业更好“走出去”。 | 区商务委 | 区商务委 | 永川海关、区财政局 | |
40 | 充分利用RCEP等国际经贸规则,探索发展“传统出口企业+跨境电商”“跨境电商+产品”等模式,力争引进1家跨境电商企业。 | 区商务委 | 区商务委 | 永川综保区 | |
41 | 对重点外贸企业实行精准帮扶,做好纾困解难和政策扶持服务。按照《重庆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设立永川区外商投诉协调办公室,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 | 区商务委 | 区商务委 | ||
七、纳税 | |||||
42 | 按要求精简印花税申报流程,对银行、保险、烟草行业相同税目的应税合同实行合并申报。持续优化社会保险办理和缴费业务“一厅联办”。 | 区税务局 | 区税务局 | ||
43 | 按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推广运用数字化电子发票,逐步提升数字化电子发票使用占比。 | 区税务局 | 区税务局 | ||
44 | 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支持纳税人在境外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 | 区税务局 | 区税务局 | ||
45 | 通过纳税人学堂、云直播、可视答疑等方式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多渠道推送税费优惠政策。 | 区税务局 | 区税务局 | ||
46 | 集成“泸永江”基层办税资源,建立“泸永江税费争议调解中心”,协同解决三地税费争议事项,配合“乔伟工作室”建设,弘扬“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涉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作用,积极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 区税务局 | 区税务局 | ||
47 | 按照《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制度体系要求,持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 区税务局 | 区税务局 | ||
八、解决商业纠纷 | |||||
48 | 推进“全渝数智法院”建设,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实现起诉、立案、审理、裁判、送达等全程网办。 | 区法院 | 区法院 | ||
49 | 按照市高法院要求,加强电子送达,健全法院与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机制。 | 区法院 | 区法院 | ||
50 |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妥善处理企业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各类纠纷,提高涉企案件办理质量效率。根据市高法院要求报送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 区法院 | 区法院 | ||
51 | 按照市高法院要求,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公平高效的审判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推进案件评查与审判责任追究、法官惩戒的衔接机制。 | 区法院 | 区法院 | ||
52 | 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对无分歧的欠款原则上发现一起清偿一起,对有分歧的欠款加快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政务诚信履约。 | 区法院 | 区法院 | ||
九、反垄断竞争 | |||||
53 | 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公平竞争增量和存量文件审查。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
54 | 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线索征集,及时上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 | ||
55 | 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单位申报,规范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增强企业自我保护能力。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市场监管局、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 ||
十、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 |||||
56 | 加快培育创新主体,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280家、科技型企业达1560家。 | 区科技局 | 区科技局 | ||
57 |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承担重大(重点)研发项目,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在创新需求、资金投入、研发组织、成果转化方面的主导作用;解决企业“卡脖子”技术难题,支持“揭榜挂帅”项目不超过2个。 | 区科技局 | 区科技局 | ||
58 | 2023年,新增知识价值信用贷款2亿元。 | 区科技局 | 区科技局 | ||
59 | 拓展双创空间,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打造一批专业化、特色化孵化载体,继续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体系。 | 区科技局 | 区科技局 | ||
60 | 实施高水平科技人才集聚行动,加大人才政策宣传力度,依托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引育一流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提升人才服务质量。 | 区科技局 | 区科技局 | ||
十一、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 |||||
61 | 按照市知识产权局要求,实施知识产权“百亿融资”行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 | |
62 | 按照市知识产权局要求,加大对“专精特新”等企业的培育力度,推动更多具有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上市。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 | 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 | |
63 | 按照市知识产权局要求,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维权援助机制,畅通企业维权渠道。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 | |
十二、政府采购 | |||||
64 | 严格执行市级电子化采购相关政策,推进全流程电子化采购。 | 区财政局 | 区财政局 | 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 |
65 | 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价管理,稳妥推进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等政府采购当事人履职互评,强化评价结果共享运用。 | 区财政局 | 区财政局 | 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
66 | 全面推广以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各类保证金,推行以保函信用替代各类保证金,提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收或降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 区财政局 | 区财政局 | 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 |
67 | 完善履约验收、信用评价,全面实现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互联互通。 | 区财政局 | 区财政局 | ||
68 | 开展政府采购领域逾期签订合同、拖欠支付款项、设定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等专项整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提高中小企业参与度,促进各类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 | 区财政局 | 区财政局 | 各采购单位 | |
十三、招标投标 | |||||
69 | 大力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探索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推动评标专家资源互联共享。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 |
70 | 严格落实全市统一标准招标文件管理制度,及时修订完善本区标准招标文件文本,促进标准招标文件的推广和规范使用,提升市场主体对标准招标文件的知晓度、认可度。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
71 | 严格执行市级文件,落实市级对招标投标交易担保的有关要求。开展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清理工作,实现应退尽退。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
72 | 完善招标投标领域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提高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
73 | 持续开展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着力消除招标投标领域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市场竞争环境。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
十四、市场监管 | |||||
74 | 结合永川实际,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将所有行政检查事项全部纳入随机抽查清单管理,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
75 |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度融合,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推送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识别和差异化抽查。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
76 | 按照市级建立的行政检查单制度,明确检查内容、方式和标准等,严格按规则实施现场检查。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
77 | 对标上级公共信用评价标准,统筹推动全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信用综合评价。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 |
78 | 严格落实重庆市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依法开展失信惩戒。推动建立覆盖多行业多领域的信用修复提醒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及时修复信用。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 |
十五、政务服务 | |||||
79 | 持续优化已推出的37个“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改革成效。结合群众需求和承接市级试点部署,积极拓展“一件事一次办”套餐范围,陆续推出残疾人办证、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承接市级试点)、不动产“带押过户”、房产遗产继承等4个一件事套餐,打造具有永川辨识度的政务服务品牌;贯彻落实市级统筹套餐。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一件事一次办”套餐牵头单位 | “一件事一次办”套餐配合单位 | |
80 | 促进与毗邻地区政务服务“跨域通办”,推动泸永江政务服务工作协同发展,推动更多事项实现“川渝通办”。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级有关部门 | |
81 | 完成好全市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情形梳理工作试点任务,通过100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系统性标准化梳理为模版,带动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系统性标准化梳理,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区级各部门 | |
十六、包容普惠 | |||||
82 | 采用走访、电话、邮件等形式联系外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开展送政策、送工具、送咨询、访企业“三送一访”活动,协助解决企业在兑现政策、生活生产和交通运输中的困难问题。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商务委 | ||
83 | 协调启动永川美术馆建设,拟建设城乡书房、文化驿站、乡情陈列馆10个。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文化旅游委 | ||
84 | 督促永川职教中心、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重庆市农业机械化学校、重庆市华绣中等专业学校、重庆市渝西卫生学校、重庆市永川民进学校六所学校达标。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教委、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 ||
85 | 推动完善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加快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和市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推进一批市级医院新院区建设,改扩建一批区县级医院。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卫生健康委 | ||
86 | 完成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400户。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民政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残联、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 | |
87 | 加强河流水质目标管理。1.压紧压实“一河一长”。严格执行《河长工作交接制度》,动态、规范开展河长调整,依托河长公示牌、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告河长信息,推动河流管理保护无缝衔接。不断完善河长述职机制,区总河长、镇(街道)总河长通过媒体网站公示履行总河长责任情况和辖区河流管理保护成效,接受社会监督评议。担任河长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认真检查履行河长责任情况,查摆具体问题,实行清单化整改。2.有力有序实施“一河一策”。开展“一河一策”方案中期评估,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要求,分析研判实施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河流管理保护面临的主要矛盾,根据实际优化调整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分解下达2023年度“一河一策”目标任务,年度任务录入“智慧河长”系统,并实时更新进展,倒排工期、打表推进,持续巩固提升治河成效。3.做好“一河一档”。建好用好智慧河长系统。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 | 区委组织部、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林业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交通局 | |
88 | 持续开展城区公交线路优化,306公交线优化延伸至永川综保区,满足职工和办事群众出行,积极探索定制公交、快速公交,满足特殊出行需求,持续深化城市公交老、弱、病、残、孕专座宣传普及,不断提升出租车、网约车服务质量,使公共交通能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加大与区商务委、渝邮管七分局协作,共同推进农村物流三级服务体系融合发展工作,积极推进区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构建农村物流服务节点,优化城乡物流配送运输组织,试行开通货运班车,提高农产品物流运输效率,培育区级农村物流服务品牌。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交通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附件下载: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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