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重要通知】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09-05浏览量:

近日,环纽小编了解到,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了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符合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条件的企业们可要抓紧申报啦!若有任何疑问,详询环纽信息科技咨询热线:157-2334-8380,我们将热情为您服务!

通知详情内容如下(文末可下载填报附件):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转发你们,并就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5日18:00。

二、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服务平台提供申报资料包括:

1.本平台综合情况介绍(涉及相关经营情况、服务能力等均需提供佐证材料);

2.对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细分行业列表》,结合自身行业服务主攻方向,分行业编制本服务平台数字化转型试点实施方案,(涉及如“评估实际改造成本”有关指标等,需提供佐证材料),该方案参照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文件附件2中的附2(202X年XX省XX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实施方案)进行编制,每家平台可根据自身优势选取2个行业分别编制;

3.填报附4(202X年XX省XX行业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测算表)(有关情况需提供佐证材料);

4.填报附5(202X年XX省XX行业数字化转型绩效评价目标表)(有关情况需提供佐证材料)。将装订成册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盖有鲜章的扫描件PDF电子申报资料,内容须保持一致)报送到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

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于9月5日18:00前报送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联系人:陈谦,联系电话:63895477,电子邮件:chenqian@jjxxw.cq.gov.cn)。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申报项目;要加强项目审核,防止弄虚作假、重复多头申报。

(二)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虚假申报等骗取财政资金的违法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进行处理。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8月19日



附件下载: 

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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