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标注册代理丨如何填写商标说明与类别?环纽科技为您进行详细解读!

申请商标如今已经成为众多企业发展的必走之路,基本站稳脚跟的企业对于商标申请并不陌生,可以说是“轻车熟路”,但是对于一些“涉世未深”的企业来说,面对商标申请就是一头雾水。不要着急,关于如何填写商标说明以及类别,环纽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读:
商标注册中的“商标说明”如何填写?
商标申请中的商标说明简单来说,就是为商标申请人与审查员之间提供的沟通桥梁,在没有面对面审查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在此处将自己想要对审查员说的话展示出来,一般来说,商标说明需要填写的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商标文字说明
当商标是特殊字体时,需要就其中的特殊字体进行必要的说明,不然,在审查员不理解特殊字体含义时,就会将其作为图形商标处理,违背了商标申请人的设计初衷;当商标文字为英文字母时,申请人需要就商标的具体含义进行阐述,否则在审查时,审查员很有可能将其作为无含义文字或者近似含义文字处理;当立体商标中含有显著性文字时,申请人在此处需要就其中的显著性内容进行阐述,最好填写“放弃立体形状专用权”的说明,以便获得整体商标的注册。
2、其他说明
(1)放弃通用名称的专用权
我国的法律规定,通用名称不可作为商标注册名称使用,在商标注册中,申请人可以就商标中含有通用名称进行说明,表明放弃其中通用名称的专用权。
(2)重新申请近似图形商标
申请人在申请商标之后,可能会对原图形商标不够满意,就会对其进行修改再次提交申请,而审查员再审查时,会因为近似图形商标驳回申请,此时申请人就可以说明“本人其他相关类似商标(注册号)已经核准注册”。
(3)合成肖像补充材料说明
当申请人提交的肖像为电脑合成肖像时,需要在商标说明中表明观点,例如“提交肖像为本人同意使用电脑合成肖像”等文字补充说明,防止在形式审查中被要求补正。如果提交了额外的材料也需要作补充说明,防止审查员忘记审查导致商标申请被驳回。
(4)暂缓审查和申请目的说明
法律只是一个标准,在很多时候也是会变通的,因此,因为在先权利不稳定或者其他情况需要暂缓审查的,申请人可以提前做出说明,并及时向商标局提交暂缓审查申请。如今,国家对恶意囤积商标的打击力度逐渐加大,一个企业申请多个商标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为了防止被认定为是“囤积商标”,就可以在说明中表明自己的申请目的,以提高审查效率,缩短商标申请时间。
如何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申请人应按《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区分表》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商品/服务项目应按类别对应填写,每个类别的项目前应分别标明顺序号。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填写不下的,可按本申请书的格式填写在附页上。全部类别和项目填写完毕后应当注明“截止”字样。
《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商品/服务一栏应当填写具体的商品/服务名称(如《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编码为6位数字的项目名称),不能填写类别标题和类似群名称(编码为4位数字的)。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说明以及类别填写”相关内容的解读。感谢您的浏览,希望能给到您建议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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