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六大重点领域、最高支持4亿!2026年农业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储备工作正式启动

作者:发布时间:2025-11-27浏览量:

近日,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印发了《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5〕330号),标志着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正式启动。

以下为储备通知核心内容梳理,具体政策执行请以官方披露为准。

总体原则

项目储备工作坚持“自愿、公平、公开”原则,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和轻重缓急有序推进。

强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项目与各级政府和单位的投资能力相匹配,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同时,严格审核项目真实性,杜绝虚假申报、重复申报,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一律不予受理。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暂不纳入本次储备范围。

申报规范

(一)分级分类储备机制

地方项目:由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项目单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https://acpmp.agri.cn)逐级申报,纳入省级储备库。

中央单位项目:包括部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及中央企业项目,纳入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或派出机构项目储备库。

涉密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进行储备。

(二)项目代码与前置手续

所有储备项目必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取得项目代码,并同步完善规划、用地、用海、环评、防洪、水土保持等前置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合规可行。

重点支持领域

(一)现代种业提升工程

建设重点:构建“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测试评价—良种繁育”全链条体系。具体包括新建或改扩建农作物种质资源中期库(如陕西西北干旱作物库、上海都市特色作物库)、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水产种质资源库,以及育种创新平台、品种测试站和良种繁育基地。

资金支持:

  • 中央预算内投资单项目最低1000万元,最高4亿元(如国家蔬菜作物基因挖掘与种质创制平台)。

  • 东、中、西、东北地区中央投资比例分别不超过总投资的70%、80%、90%、90%。

  • 西藏自治区及部直属单位项目由中央全额投资。

(二)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重点:强化重大疫病防控与生物安全保障。包括建设迁飞性害虫雷达监测站、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长江流域中华鲟/长江江豚保护中心、植物检疫隔离中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等。

资金支持:

  • 单项目中央投资最高2.44亿元(如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中心)。

  • 企业承担项目中央投资比例不超过40%,公益类项目(如部直属单位实验室)由中央全额投资。

(三)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建设重点:以长江、黄河流域为核心,覆盖白洋淀、巢湖等34个重点流域/区域,建设农田氮磷拦截净化工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心、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设施等。

资金支持:

  • 单项目中央投资最高1亿元。

  • 社会主体承担建设内容的,中央投资比例不超过40%。

(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工程

建设重点:在内蒙古、四川、青海等15个省区市整县推进,建设高产稳产饲草地、饲草加工储运体系、现代高效养殖设施,推广“暖季放牧+冷季舍饲”模式。

资金支持:

  • 单个县中央投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连续支持3—4年。

  • 市场化主体建设内容中央投资比例不超过40%,西藏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适当提高比例。

(五)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

建设重点:支持中央级科研单位建设农业重大科学研究设施、国际农业联合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及科研试验基地。

资金支持:

  • 由中央全额投资,单项目最高3亿元(如农业重大科学研究设施)。

  • 实验室及观测站类项目投资额度在1500万—2000万元之间。

(六)天然橡胶生产能力建设

建设重点:在1800万亩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内,更新改造老龄残次胶园,建设标准化胶园,升级特种胶生产线。

资金支持:

  • 中央投资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80%。

  • 标准化胶园按不超过3000元/亩补助,单项目最高补助1亿元。

  • 部直属单位项目由中央全额投资。

储备关键时间节点与工作要求

(一)前期工作规范

项目储备必须符合《农业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生态保护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严格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安排一批”原则推进。

项目应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已印发或正在编制的专项建设规划。

(二)审批程序

除党中央、国务院和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外,所有中央投资项目均需履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审批程序。

已完成前期工作并拟申请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地方项目,需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完成项目推送,并同步上传初步设计报告及批复文件,未上传材料的项目将按程序退回。

(三)时间节点

省级反馈: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应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项目储备需求摸底,并向农业农村部相关行业司局反馈初步情况。

投资需求申报:相关行业司局应于2025年12月10日前汇总研究后,向计划财务司提出年度项目投资规模需求。

早准备、早沟通、早完善,是提高申报成功率的不二法门。各项目单位要尽早启动项目谋划工作,主动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沟通,按要求备齐材料,完成平台填报,以免错过申报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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