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新技术种子企业、瞪羚企业、领军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指南

开展高新技术种子企业、瞪羚企业、领军企业认定工作,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新动能,推进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本文以海南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种子企业、瞪羚企业、领军企业认定工作为例,为大家讲解相关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请要求
(一)在海南省依法设立、实质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
(二)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技术、经营管理团队,良好的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近三年无重大环境、生产、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优先支持属于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中的南繁、深海、航天、数字经济、石油化工新材料、现代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企业。
(四)符合入库条件。申请入库高新技术种子企业、瞪羚企业、领军企业的企业需满足《海南省高新技术“精英行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琼科规〔2024〕9 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琼府办(〔2023〕12 号)中的相关入库条件。
二、申请材料
申请高新技术种子企业、瞪羚企业、领军企业入库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种子企业
(二)瞪羚企业
(三)领军企业
三、入库程序
(一)企业自主申请。符合条件企业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入口进行网上填报。
申报流程:
1. 注册账号
首次申报的单位,需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点击“注册”,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账号不能直接申报),“单位管理员”账号可以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账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账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已在本系统注册的单位或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2. 在线填写
申报人登录系统后按申报类别(种子企业、瞪羚企业、领军企业)在线填写《海南省高新技术“精英行动”申报书》,并在附件栏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3. 在线审核
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管理系统内提交至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完成申报。
(二)市县初审。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在线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并将材料推送至省科技厅。
(三)省科技厅评审。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公示。省科技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进行公示。
(五)入库。公示无异议,按程序授予“海南省高新技术种子企业”“海南省高新技术瞪羚企业”“海南省高新技术领军企业”。
(来源: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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